韩城副市长带队剑指土炼油


废油网讯:8月11日下午,韩城市政府组织多个部门联合执法,对该市辖区内昝村镇的3个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和金城办的1个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进行了彻底捣毁。据本报记者此前的调查,这些土炼油窝点最长的非法生存时间至少在3年以上。

当地一位司法人士表示,“由于土炼油是暴利,它对于非法生产者来说无异于毒品和‘瘾君子’的关系,打击取缔非法土炼油重在防止死灰复燃,但愿当地政府能够在打击土炼油问题上保持这种高压态势。不管怎么说,这种重视程度和执法力度是以前没有过的,值得肯定。”

8月6日,本报以《韩城非法土炼油内幕调查》为题,对渭南市所辖的韩城市境内屡禁不绝的非法土炼油现象进行了披露。报道刊发后,被陕西省各大门户网站转载,一时间成了热点话题,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。

韩城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。韩城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,成立了以副市长孙虎敬为组长,安监、环保、质监、工商、公安、电力等8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的取缔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领导小组,研究并制订了《关于取缔非法土炼油窝点的实施方案》,开始协同作战,联合执法,对韩城境内的非法土炼油窝点开展清剿取缔行动。

质监局长曾遭威胁

对于本报记者的来访,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春年一点都不觉得意外。当看过本报记者的证件后,马春年说:“你们对韩城土炼油的调查情况反馈到我这里时,我就做了批示,让‘韩城(质监)局立即给(韩城市)政府汇报,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打击’。”

马春年是在本报传真给该局的情况反馈稿件上批示的。

对于之前本报提出的该局没有按国家有关标准执法的情况,马春年认为并没有执法不当。他说:“我们执法手段有限,只能处罚、责令停产;要彻底捣毁,必须由当地政府牵头,联合相关部门进行,比如对油罐的处置、相关企业的关闭,我们只有建议权,没有执行权。”

“我们对打击取缔非法土炼油的态度是明确的、坚决的:发现一处,打击取缔一处。”马春年表示,单靠质监部门一家的力量,要彻底取缔土炼油确实存在着一定难度。

“我本人带队打击取缔土炼油已经10余次了,其间写信、到我家骚扰,甚至在大街上骑着摩托车跟着谩骂、威胁的都有。”马春年介绍,2005年辽宁铁岭地区在打击取缔土炼油过程中,非法分子竟将6名质监稽查员活活烧死。自此事件后,国家质监总局专文通知,在打击取缔土炼油过程中必须协同当地政府,由公安部门配合,保证稽查人员人身安全。

“所以我们现在原则上不单独行动,执法方式和2005年之前有所不同。”马说。

10天联合执法

马春年的说法得到了印证。8月10日下午,韩城市政府办副主任韩林生向本报记者出示了一份该市质监局《关于取缔市域内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的请示》。

本报记者注意到,《请示》主要内容是建议韩城市政府牵头组织工商、公安、环保、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,对市域内的非法土炼油窝点采取停电、停水、停产、拆房、炸罐、毁炉、复耕等措施,彻底取缔非法土炼油窝点,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土炼油行为的发生。

据韩林生介绍,质监局的《请示》已经市领导批示同意,现正在协商拟定具体的打击取缔实施方案。8月7日,在渭南开会的常务副市长王勇得知本报调查报道的情况后,立即打电话对此事做了安排。

本报记者了解到,此次联合执法将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,为期10天,即从8月11日至20日,要求各参加部门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和巡查次数,对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要按照职责分工给予查封、扣押和拆除。对于在工作中因个人及部门的原因没完成本次取缔工作的,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。

此次打击取缔土炼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,杜绝死灰复燃现象,本报将继续关注。


废油网讯:8月11日下午,韩城市政府组织多个部门联合执法,对该市辖区内昝村镇的3个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和金城办的1个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进行了彻底捣毁。据本报记者此前的调查,这些土炼油窝点最长的非法生存时间至少在3年以上。

当地一位司法人士表示,“由于土炼油是暴利,它对于非法生产者来说无异于毒品和‘瘾君子’的关系,打击取缔非法土炼油重在防止死灰复燃,但愿当地政府能够在打击土炼油问题上保持这种高压态势。不管怎么说,这种重视程度和执法力度是以前没有过的,值得肯定。”

8月6日,本报以《韩城非法土炼油内幕调查》为题,对渭南市所辖的韩城市境内屡禁不绝的非法土炼油现象进行了披露。报道刊发后,被陕西省各大门户网站转载,一时间成了热点话题,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。

韩城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。韩城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,成立了以副市长孙虎敬为组长,安监、环保、质监、工商、公安、电力等8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的取缔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领导小组,研究并制订了《关于取缔非法土炼油窝点的实施方案》,开始协同作战,联合执法,对韩城境内的非法土炼油窝点开展清剿取缔行动。

质监局长曾遭威胁

对于本报记者的来访,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春年一点都不觉得意外。当看过本报记者的证件后,马春年说:“你们对韩城土炼油的调查情况反馈到我这里时,我就做了批示,让‘韩城(质监)局立即给(韩城市)政府汇报,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打击’。”

马春年是在本报传真给该局的情况反馈稿件上批示的。

对于之前本报提出的该局没有按国家有关标准执法的情况,马春年认为并没有执法不当。他说:“我们执法手段有限,只能处罚、责令停产;要彻底捣毁,必须由当地政府牵头,联合相关部门进行,比如对油罐的处置、相关企业的关闭,我们只有建议权,没有执行权。”

“我们对打击取缔非法土炼油的态度是明确的、坚决的:发现一处,打击取缔一处。”马春年表示,单靠质监部门一家的力量,要彻底取缔土炼油确实存在着一定难度。

“我本人带队打击取缔土炼油已经10余次了,其间写信、到我家骚扰,甚至在大街上骑着摩托车跟着谩骂、威胁的都有。”马春年介绍,2005年辽宁铁岭地区在打击取缔土炼油过程中,非法分子竟将6名质监稽查员活活烧死。自此事件后,国家质监总局专文通知,在打击取缔土炼油过程中必须协同当地政府,由公安部门配合,保证稽查人员人身安全。

“所以我们现在原则上不单独行动,执法方式和2005年之前有所不同。”马说。

10天联合执法

马春年的说法得到了印证。8月10日下午,韩城市政府办副主任韩林生向本报记者出示了一份该市质监局《关于取缔市域内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的请示》。

本报记者注意到,《请示》主要内容是建议韩城市政府牵头组织工商、公安、环保、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,对市域内的非法土炼油窝点采取停电、停水、停产、拆房、炸罐、毁炉、复耕等措施,彻底取缔非法土炼油窝点,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土炼油行为的发生。

据韩林生介绍,质监局的《请示》已经市领导批示同意,现正在协商拟定具体的打击取缔实施方案。8月7日,在渭南开会的常务副市长王勇得知本报调查报道的情况后,立即打电话对此事做了安排。

本报记者了解到,此次联合执法将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,为期10天,即从8月11日至20日,要求各参加部门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和巡查次数,对非法生产土炼油窝点要按照职责分工给予查封、扣押和拆除。对于在工作中因个人及部门的原因没完成本次取缔工作的,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。

此次打击取缔土炼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,杜绝死灰复燃现象,本报将继续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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